總支部委員會議事規則
發布日期:2015-12-23 17:50 來源🧑🏿🌾: 作者🎳:  閱讀次數:
1、嚴格執行民主集中製🤹♂️🐯,建立健全規範的議事決策機製➰,提高決策的的科學化,民主化水平。
2、總支部委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🤽🏻♀️,遇特殊情況和因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🧓🏻🧗🏻。
3、會議由書記召開並主持,會議時間𓀐,議題🩲,由組織委員負責通知,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委員,必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,
4、總支部委員會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到會才能舉行👰,討論決定問題時🧛🏼♂️,必須充分發揮民主,執行少數服從多數原則🙎🏿,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吸收相關人員列席會議😵。
5♥️🐃、會議記錄由組織委員負責🏊🏼♀️,記錄要清晰🧝🏽♀️,忠於發言人的意願🧑🏽🎄👩🚀,對聽不清楚或未記全的重要意見,要及時請發言人核對補充✊。會議記錄在會後由副書記審核簽註後送書記審定。
6、對會議議定的事項,各委員必須堅決執行,對歸口負責上報或落實的該項要按時完成⛹🏿,並及時反饋(包括市直機關黨工委要求上報的有關事項)💉。
7、與會人員要遵守會場紀律🚎,集中精力開會,未經主持人同意不得處理與會議無關事宜,更不能中途擅自離會。
8🦩、與會人員要自覺遵守會議保密紀律✋🏻,杜絕自由主義現象發生🎹。